2021-01-28 12:03:54
来源: 药材界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中药材产业发展,持续出台了一系列纲领性文件,使我国中药材产业化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为了推动中药材产业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各省积极推进中药材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历史悠久、品质独特的优势品种,打响一批中药材知名品牌,推动全省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
宁夏:培育和打造中药材地域品牌
2021年1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药保护与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对于道地中药材,《条例》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道地中药材目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道地中药材、特色中药材产区的生态环境保护,鼓励采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措施对枸杞子、甘草、黄芪、银柴胡等道地中药材、特色中药材进行保护,培育和打造中药材地域品牌。
贵州:打造“黔药”品牌
2020年11月18日,贵州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加强黔产山地和道地中药材资源保护,建设一批良种繁育基地,制定发布黔产山地和道地药材目录,加快开发、利用。聚焦大品种和道地药材,优化布局,打造中药材产业发展重点县。推进中药制造业转型升级示范引领,培育形成大型中药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壮大培育中药大品种,打造“黔药”品牌。
此前,贵州省曾筛选出天麻、钩藤、太子参、薏苡仁、半夏、黄精、白及、花椒、艾纳香、何首乌、党参、茯苓、头花蓼、金(山)银花、生姜等15个品种,作为重点打造的黔药优势品种。
湖南:培育、保护、推广“湘九味”等中药材区域品牌
2020年11月9日,湖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强化湘产道地药材种质资源和原产地保护,加强珍稀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支持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的研究和开发利用。培育、保护、推广“湘九味”等中药材区域品牌,支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的中药材品牌建设,推行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打造武陵山片区、雪峰山片区、南岭片区、罗霄山片区和环洞庭湖区中医药材产业带。建设一批省级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道地与特色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
此前,湖南发布的“湘九味”品牌中药材遴选品种为:百合、玉竹、黄精、山银花、枳壳(实)、博落回、茯苓、杜仲、湘莲。
吉林:培育和保护吉林省道地中药材区域公共品牌
2021年1月1日,《吉林省中医药发展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提出,制定吉林省道地中药材目录,统筹和支持道地中药材品种选育和产地保护,扶持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规范化建设,鼓励道地、特色中药材品种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和保护吉林省道地中药材区域公共品牌。同时,推动中药材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对中药材种植养殖、生产、流通和使用的质量监督管理。
2020年12月20日,吉林省中药资源专家委员会发布公告,确定了吉林省首批道地药材优势品种10种,分别为:人参、鹿茸、哈蟆油、西洋参、五味子、平贝母、天麻、(北)苍术、细辛、淫羊藿。
陕西:优先发展大宗道地、区域特色“秦药”
2020年6月15日,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明确,到2022年,要建成5~10个省级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10~15个中药材种植养殖示范县、10~15个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建设2~3个省级中药材生态种植(养殖)示范基地,认定100个“定制药园”。同时,优先发展大宗道地、区域特色“秦药”,倡导“一县一品”种植(养殖)模式。
2020年8月,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发布了“秦药”遴选结果,本次入选大宗道地中药材共15种:丹参、山茱萸、猪苓、杜仲、柴胡、元胡、麝香、酸枣仁、天麻、黄芪、大黄、秦皮、秦艽、远志、华山参。
广西:培育形成一批“桂”字号品牌
2021年1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全区中药材壮瑶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区中药材壮瑶药材产业规模稳定在600万亩左右,种养及初加工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中药材壮瑶药材产业创新能力、产品质量及品牌效应显著提升,培育形成一批“桂”字号品牌,产品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
2020年12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公示“桂十味”道地药材,拟推荐肉桂(含桂枝)、罗汉果、八角、广西莪术(含桂郁金)、龙眼肉(桂圆)、山豆根、鸡血藤、鸡骨草、两面针、广地龙为“桂十味”道地药材品种。
山西:大力培育“十大晋药”相关商标品牌
2020年11月11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认定“十大晋药”中药材的通知》。认定黄芪、党参、连翘、远志、柴胡、黄芩、酸枣仁、苦参、山楂、桃仁10个品种为“十大晋药”中药材。
同时提出,希望各市、各有关单位有针对性地梳理本地区“十大晋药”资源,全面指导中药材种植、生产企业和相关协会、机构,大力培育“十大晋药”相关商标品牌,构建“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产业”、“品牌+互联网”新模式,不断壮大我省“十大晋药”品牌群体,努力打造一批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美誉度好的知名品牌,助力建设中医药强省。
黑龙江:重点支持发展“龙九味”等专品种生产基地
2020年6月1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宣传我省中医药发展成就,推介我省特色中药材和中医药产品,打造我省中医药品牌;培育一批中药龙头企业和产值过亿中成药大品种;强化中药材道地产区规划与建设,推进规范化、规模化种植,重点支持发展“龙九味”等专品种生产基地。
据了解,“龙九味”即黑龙江省具有地域性优势、应用广泛、综合带动性强、具有完整产业链的刺五加、五味子、人参、西洋参、汉麻(火麻仁)、关防风、赤芍、板蓝根、鹿茸9种市场前景好的优质药材,黑龙江省将对其进行全产业链品牌塑造。
云南:加快“云药”品牌培育
2020年11月,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加快云药品牌培育。开展中药材道地品种、食药物质资源原产地、主产区、集散地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工作,打造知名区域品牌。促进滇产中药品牌化发展,培育中成药大品种和独家品种,重点支持三七系列、灯盏花系列、天麻系列等品种二次开发和标准提升。
2019年,获得云南第二届“十大名药材”称号的中药材品牌分别为“七丹牌”三七、“豹七”三七、美洲大蠊、“万绿”牌芦荟粉、“品斛堂”石斛、“滇及”牌白芨、“龙津”牌灯盏花、央坷藏红花、高山生物铁皮石斛、“维和”三七。
据悉,有关部门计划从2020年起,用3-5年时间,培育推出具有种植历史、工艺独特、品质优势的“十大云药”。
福建:打造福建中医药特色品牌
2020年9月2日,福建省委省政府印发《福建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开展本省优势中药材质量标准提高工作,实现道地闽产中药材“福九味”品种及栀子、泽泻等生态种植,提高仿生栽培水平,支持泽泻、太子参、灵芝、石斛、薏米、黄精、重楼、栀子等优质中药材生产种植基地建设。争取到2022年,打造若干个道地药材大宗品种种植基地,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90万亩,中药材农业产值达到75亿元;
争取一批省级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和生态种植基地列入国家评定命名。推进中药材标准化基地建设,实现优质优价。打造福建中医药特色品牌,做大做强若干个中成药大品种。
此前,福建遴选的“福九味”分别是建莲子、太子参、金线莲、铁皮石斛、薏苡仁、巴戟天、黄精、灵芝、绞股蓝。
湖北:推进道地药材“一县一品”建设
2021年1月,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通知明确,开展中医药健康产业振兴行动,推进道地药材“一县一品”建设,将中药材生产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到2022年,全省中药材总面积达到500万亩。
2019年,湖北省确定的道地中药材“一县一品”建设11个试点地区和对应中药材品种分别是:神农架综合品种、蕲春蕲艾、英山苍术、罗田茯苓、利川黄连、麻城菊花、潜江半夏、京山乌龟、通城金刚藤、巴东玄参、南漳山茱萸。
山东:大力发展齐鲁道地药材
2020年11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大力发展齐鲁道地药材。制定山东省道地药材目录,修订山东省道地药材标准,编制山东省中草药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制定山东省中药材种子种苗管理办法。重点加强金银花、丹参、西洋参、山楂、银杏叶、黄芩、阿胶、全蝎、蟾酥、水蛭等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和规范化种植养殖。到2022年,建设10个以上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成10个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支持西洋参、灵芝、杜仲、玫瑰、石斛等中医药功能性食品研发,制定山东省药膳目录和标准,开发推广“二十四节气药膳”,加快中医养生食疗产业化发展。
海南:树立海南热带中药品牌
2020年11月2日,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中医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实施海南道地药材推进工程,加强海南道地药材研究,遴选和推动一批热带道地中药材发展。到2022年,初步形成一批种植规模大、产业链长、技术支撑强的中药大品种,树立海南热带中药品牌。
重点推进南药和芳香药等资源开发。分利用海南独特的热带气候资源,开展南药、芳香药、黎药、海洋药资源的研究、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推进兴隆热带药用植物园建设,加强南药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开展海洋药资源普查,推进海洋药物和功能性食品开发。着力推动以沉香为代表的芳香药产业发展,鼓励沉香良种集中连片种植,推广沉香、降香人工结香技术,完善芳香药标准、品牌及交易体系建设,构建芳香药种植、加工、贸易、康养、产品研发生产和休闲旅游等融合发展的全产业体系,打造海南国际“香岛”品牌。
江苏:集中力量培育10-20个中药大品种和知名品牌
2020年12月11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做强做优中药产业。加强中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建设中药特色产业园区和中药产业基地,产学研结合,促进中药生产、研发、物流、贸易等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培育各类现代化中药企业和中药产业集群。支持中药企业开展智能化、信息化、网络化、绿色化改造,加快转型升级。加强中药新药研发和中成药上市后评价研究,集中力量培育10-20个中药大品种和知名品牌。鼓励研究制定高水平中药质量标准,推进中药国际化。扶持独家生产、拥有知识产权或者列入中药保护目录的品种。